国企信托-永保48号成都JY城投债(城投信托安全吗)

余老师 政信定融 2022-12-01 178 3

  “刚性兑付的文化下,中国目前只有财政、没有金融,因为所有金融活动的风险,都通过不同的渠道转嫁到了财政身上;这也是很多人义无反顾地参与非法集资的根源所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说。

  吴晓灵是资深金融监管者,她在9月15日的2017金融街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她从社会基础、文化背景以及法律责任等多方面,指出当前社会刚性兑付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树立风险自担的文化”。

  

关键词:

吴晓灵 金融街论坛 刚性兑付文化

“最近几年中央文件屡屡提出要打破刚性兑付,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够打破刚性兑付,而且现在从上到下维稳的压力越来越大呢?”吴晓灵分析道,刚性兑付是金融业制度扭曲的结果。这包括契约精神缺乏、政府管制过多、国家隐形担保存在、金融法律不完善,以及监管理念的落后等诸多原因——这些正是金融改革的方向。

“有序打破刚性兑付,要从完善法律,明确风险责任做起;同时,更希望监管部门要有揭示风险、化解风险的责任担当。”吴晓灵建议,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地方政府,都应该有揭示风险、化解风险的责任担当,“金融对国家这么重要,金融的安全对国家这么重要,如果我们不把金融的信用基础,金融的契约精神树立好的话,那么我们的金融安全是无从谈起的。”

“打破刚性兑付,才能够化解风险的不当积累。金融业就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不出风险是不对的,出了风险才是正常的。如果大家都不去承担风险,不去承担创新的风险、不去承担损失的风险,何来社会的进步?”吴晓灵表示,各方应该有承担风险的担当,也有容忍失败的宽容,让各类金融产品风险变得透明和暴露出来,这才能切断风险的传递。

她进一步建议,应该用典型案例区分责任与风险担当,对全社会进行风险和信用的教育。“只有这样,中国才有真正的金融。我们讲利率市场化,没有风险的暴露,不打破刚性兑付,没有***事件,哪里来的风险定价?如果不打破刚性兑付,不真正的实现风险定价,中国只有财政,没有金融。”

非法集资为何泛滥

吴晓灵具体分析了非法集资泛滥的原因。她指出,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居民均缺乏“自己是财产利益维护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这种思维短期内难以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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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政府管制过多,导致政府在经济生活中承担着无限的责任,“责任越大,管制越多,因而金融长期处于压制状态,正常的融资渠道不畅,就给非法融资活动留下了很大的活动空间。”

“公众在参与非法集资过程当中的心态是:盈利归自己,亏损找政府。政府承担着无限的责任,由于责任不清,往往采取‘花钱买稳定’,助长了刚性兑付的文化。”吴晓灵如此总结道。

她进一步表示,仅宣传教育无济于事,根本还是要树立起风险自担的文化。“在现在的经济情况下,什么样的活动能得到10%以上、甚至20%的回报,投资者心里不明白吗?我想他们心里是清楚的,但是击鼓传花,只要这个棒不跌在我的手里,我就继续玩下去;跌在我的手里,我就去找政府,政府为了这些兑付,付出了多少精力?”

吴晓灵建议:“政府的精力应该更多地放在(服务)那些遵纪守法的人身上,让那些参与违法活动的人承担更多的责任。‘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让他们撞一次南墙、不付出点代价,我想光是宣传教育,(用以解决非法集资)是无济于事的。”

理财市场为何混乱

吴晓灵指出,目前中国金融法律不完善和监管理念的落后,也让金融机构有可能不向公众如实揭露风险;这一行为的瑕疵,导致金融机构以刚性兑付掩盖不当行为。

“在理财市场上每一个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的时候,是不是真正地、真心实意地向投资者揭示了风险?我认为不是的。”吴晓灵以本人经历指出,她在去储蓄所买金融产品的时候,其柜台人员的第一责任是把产品卖出去,而不是向客户揭示风险,给客户以选择的权利。

再加之由于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不清晰,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的瑕疵,使得金融机构一旦面临风险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怎样分清责任,而是想办法来掩盖这些问题,保住自己的声誉;这也是刚性兑付难以打破的重要原因。

吴晓灵主要指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她指出,目前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已经形成了风险自担的文化,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问题,主要来自其法律关系和风险责任的模糊。

此前媒体多次报道,银行理财至今未能有效解决“委托-代理”关系还是信托关系的法律问题。“目前,‘一行三会’四个监管当局不能对理财产品形成统一的认识的话,我想金融乱象不会止。”吴晓灵强调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性。

吴晓灵还指出,理财乱象的另一原因,是国家信用与商业信用的模糊。在国家信用与商业信用不分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树立风险自担文化的。

“那些在银行大厅里面买理财、买保险产品的人,他们是想承担产品的风险吗?不是,他们买的是银行的信用,而他们认为银行的信用就是国家的信用。”吴晓灵指出,“这是由于,有些金融机构,为了竞争采取了不当的方式,误导社会公众,有意无意地掩盖了金融信用和普通企业信用的差别,误导着国家信用和商业信用的区别。”

目前,国家已经推出了存款保险制度,“每一个人应该想到,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有破产的可能;尽管在破产的过程当中,我们要保护小存款者的利益,但是这不意味着每个金融机构,都是和国家同等的信用。”吴晓灵说。

进一步地,由于理财产品刚兑文化根深蒂固,理财大多持有的债券市场刚兑也很严重。

吴晓灵指出,债券的刚性兑付来自对国有企业的信用认识和理财产品埋下的风险传递。一是国有企业把自身信用等同于国家信用,而且没有树立起信用文化。这就导致在国企***后进行债务重组,债权人反而处于弱势地位,不能与国企进行平等地商业谈判。二是银行理财是债券认购大头,理财产品的层层嵌套、信用链的不断延长,使该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为了减少风险的传递,导致金融机构在打破债市刚性兑付时也顾虑重重。

  扩展阅读:吴晓灵谈财富管理市场

财富管理市场在我们当前的金融业当中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能够借这样一个机会跟大家交流和探讨,是非常难得的机会。

社会财富和个人财富的积累促进着中国财富市场的发展,大家可以看到我们现在的单位定期存款已经达到30.8万亿,而中产阶级人数据瑞信测算已经达到1.09亿人。在控制社会杠杆率和货币政策回归中性的大背景下,财富管理市场的发展作用更加重大。2016年底,我们的货币供应量M2已经达到155万亿,信贷/GDP的比例已经达到了167.6%。盘活存量增加直接融资数量是新形势下融资的方向。由专业机构进行集合投资更有利于提高社会融资的效率。

这次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来了要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其中防范金融风险是非常重要的。在防范金融风险、发展财富管理市场当中,我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做工作,要统一认识、完善法律、制定标准。

第一,统一认识是立法修法的前提条件。

对于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财富管理在法律关系上是信托。资产管理机构包括信托公司、公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在货币资产管理时一般采取资金集合投资的形式,这种资金集合投资的形式其法律关系是信托,金融产品属性是证券。当前资产管理市场争议最大的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的看法,在将近100万亿的整个财富管理产品当中,银行大约占到了30万亿。

我们怎么来看银行理财产品,我认为,区分金融产品性质的要素是风险承担方式和收益的分配方式。资金集合的投资计划它的本质特征有四点:第一是按份额募集资金,第二由第三方进行管理,为委托人利益进行投资;第三,投资人承担风险,享受收益;第四,管理人收取管理费用,合伙型的私募基金还可以按合同份额,按合同来分享部分的利润。集合投资在世界各国均被认定为证券。

而银行存款的特征是由银行承担盈亏风险,投资人(存款人)享受固定收益,因而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由监管当局认定为结构性存款,要缴纳存款准备金和占用资本金。

银行发行的不保本、不保收益的理财产品,符合集合投资的所有特性,发行超出200份以上的产品应按公募基金管理。

不保本产品又保预期收益,是对市场纪律的扭曲,银行理财产品近30万亿,我们应该对此统一认识、新老划断、正本清源。刚才讲到了,只要是明示保本保收益,尽管这个收益是浮动的,但是已经认定为结构性存款。银行不保本但是又有预期收益的产品应该是属于集合投资计划。

但是我们现在的银行往往在预期收益产品上有了亏损的时候,拿自己的利润在进行弥补,而达到预期收益。一旦这个产品超出预期收益,银行又会把超出预期收益的那些作为银行的利润计入自己的账中,他认为因为我们过去有亏损的我们垫了,那么有盈利应该归我。

不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的收益都归客户,银行只应该收取管理费用。现在对市场的刚性兑付的误导,对市场产品性质的混淆,关键就在于银行有预期收益但是又不保本的产品,他的这种操作上的不规范性。我们应该统一认识,但是这样的产品确实量太大了,将近30万亿,应该把它新老划断,新的产品一定不能再这样做。

不同资管产品的不公平竞争,其根源是对产品性质的认识不同。现在银行一直呼吁,希望银行的理财产品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和信托、资管的产品获得同样的法律地位,这样他就不必绕道信托和其他资管产品去做投资。而我认为要获得公开平等的地位,关键是要认同它是一个集合投资产品,要有基金管理的牌照,它就具有了法律的地位。

银行还有一个顾虑,如果把200份以上的不保本的理财产品按照公募产品来管理,它的投资范围特别是它的非标产品会受到限制,这个问题我在下一步讲修法的时候会讲到。

第二,我们要完善法律制度,奠定监管和行为规范的基础。

资产管理市场的混乱也来自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一是修改《信托法》,我们的《信托法》只是信托关系法,没有把信托经营明确出来,今后修《信托法》应给信托经营以单章,而且还应该明确财产登记的法律地位,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是将集合投资计划明确为证券,纳入《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按照发行和交易公开与非公开,制定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交易规则,这既是《证券法》的核心,也是实现功能监管的法律基础。

三是将《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为《投资基金法》,这样有利于适应市场多层次融资需求,公募的投资范围由法律规定,非公开募集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

银行理财产品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它适应了非合格投资人中风险偏好较高者的需求。现在如果是公募产品,它的认购点是一块钱,但是非公开募集的,他的认购点是一百万以上。银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了一些非标的产品,因而他的收益率比公募基金更高,而且还比较稳定,适应了一些风险偏好比较高的投资者需求。

但是如果按公募基金管,他的非标产品是违法的。因此,建议扩大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在一定比例内投资于非标产品。既然有了非标产品的投资,就有了它不可能有市值的估值不能完全拿市值来评估,而银行现在是按照历史成本法来对非标产品进行估值,我们应该相应的制定基金的估值准则,在这方面做一定的调整。在资产端放开的时候,在资金端应该适当提高投资人的门槛。

银行的理财产品是5万元起,我认为应该在统一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和产品性质认识的基础上,来吸收银行理财产品合理的内核,对我们的法律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三,制定标准,规范财富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市场是人力资本为主的市场,制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资质标准和行为标准非常重要。

现在国家对于个人理财,人社部有个人理财规划师,而我们也引进了国际上的金融规划师,一个是国际标准的,还有一个是做了中国金融本土化改造的,CFP和AFP。

针对公司理财,现在也制定了一个公司金融顾问的标准,这是中国教育基金会牵头制定的,经过中国金标委批准的。个人理财规划师和企业的金融顾问的标准化均对服务过程、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做出了规范。

国企信托-永保48号成都JY城投债(城投信托安全吗)

各类金融机构或独立的资产管理机构,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时,除应持有相关的牌照外,还应配备有相当水平资质的从业人员。如果我们能够在牌照管理上,在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上有所进步,我们的财富管理市场才能够更加规范,发展得更加健康。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会替代一些理财规划行为,特别是在二级市场上的投资顾问工作,即智能投顾。但人力资本在场景化、综合性、侧重于一级市场资产管理规划上,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的。

这就是我对财富管理市场理论上的认识、法律上的建议和未来的一些看法,不对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来源:财新网、清华金融评论

编辑:Y小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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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03:17:22

,不让他们撞一次南墙、不付出点代价,我想光是宣传教育,(用以解决非法集资)是无济于事的。”理财市场为何混乱吴晓灵指出,目前中国金融法律不完善和监管理念的落后,也让金融机构有可

2022-12-01 22:54:46

调“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树立风险自担的文化”。  关键词:吴晓灵 金融街论坛 刚性兑付文化“最近几年中央文件屡屡提出要打破刚性兑付,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够打破刚性兑付,

2022-12-02 02:16:56

,奠定监管和行为规范的基础。资产管理市场的混乱也来自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一是修改《信托法》,我们的《信托法》只是信托关系法,没有把信托经营明确出来,今后修《信托法》应给信托经营以单章,而